





中共清远市中医院委员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简 报
2018年第16期
党委办编 2018年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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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医院扎实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国家安全意识,市中医院党委积极行动起来,以“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三个一”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在4月13日上午,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党委委员督导各党支部,各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党员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在四月份的“三会一课”中,开展了一次以“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为主题的党课教育,并在课后组织一次支部党员座谈,此外,医院还通过设置一个宣传栏,在LED屏滚动播出国家安全教育标语,在“全员文明劝导”和送医送药活动中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落实“三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
为帮助医院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医院党委还在院OA党务公开栏七五普法教育专栏中刊登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等系列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宣传资料以及宣传栏中,推广“12339”公民举报电话,在微信等双微平台开展专题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等接地气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对国家安全、反间谍、反恐怖主义法律的了解,使广大党员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党员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形成人人广泛参与维稳的强大合力,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钢铁长城。
【延伸阅读】
4月15日,是我国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并不只和安全部门有关系。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邬建华)
在医院中医文化长廊宣传栏刊登《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资
料;
党委组织委员、行政第一党支部书记为大家上“国家安全
是头等大事”为主题的党课;
行政第一党支部党员开展“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专题讨论;
临床第二党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为主题的党课和讨论;
在4月14日上午的“全员文明劝导”活动中,党员志愿者向群众宣讲“清远文明十八条”以及“安而不危---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在4.13日送医送药活动中向群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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