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中医院在控烟工作中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经考核,被授予为“清远市无吸烟先进单位”。
根据卫生部和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的有关规定,为实现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同时发挥医务人员的示范和劝导作用,我院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制定健全控烟制度和奖惩标准。由于我院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在今年5月31日接受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并在6月1日的《清远日报》点名表扬我院的控烟工作扎实、有效。
我院将按照《无烟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继续积极开展无烟医院创建活动和控烟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控烟措施,积极营造无烟健康环境,在社会控烟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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