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体(瓶装)项目第三次拟购公告
根据我院建设与发展需要,拟重新对气体(瓶装)重新购置,诚邀有意者参加,现公告如下:
1、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产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未因违规经营而受到处罚。报名时应携带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附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14:30时至2020年4月8日17:30时,报名时段:8:00-12:00时、14:30-17:30时。
3、具体要求:请与设备科联系。
4、报名地点:门诊楼九楼设备科。
5、联系人:阮老师0763-3126162。
清远市中医院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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