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远市中医院公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测评公告
本院拟对我院2020年度公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服务商必须符合有关维修保养资质车辆类型的企业(一、二类),维修资质等级二级以上,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服务商须报项目单价汇总表,在审核价格后的维修价款基础之上再报下浮率,并提供详细的服务承诺条款:24小时应急服务时间,大、小修保修时间或里程、收费项目(工时费)价格表等。
3、公司简介、交通地理位置图、有固定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技术人员资格架构、企业有获得市级以上或行业表彰和奖励、重合同守信用。
二、 维修保养企业资质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测评时带副本原件审核。
2、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服务期限采用:1+1方式
服务期限每年一签。
三、 竞争性测评报名时间:
1、2020年04月14日至2020年04月21日16:30,领取测评文件,过时不候。
2、地点:清远市中医院3号楼10F车辆管理科。
3、联系人:鲁先生;联系电话:0763-3126131 19820093070。
清远市中医院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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