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对本院3号楼住院大楼13F消防改造项目进行院内洽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防改造项目要求:
1.消防设计
对3号楼住院大楼13F进行消防图纸设计,根据整体平面图内容要求,采用最新消防法规,进行合理、合法、合规的消防工程设计图纸,其设计公司应具有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设计人员应具有设计消防工程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综合档案室消防要求
(1)档案室区域
根据相关科室设计要求,位于3号楼住院大楼13F东南角位置,需设计气体灭火器,可考虑采用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针对档案室特殊性,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能够较好保障档案室资料安全;对该区域原有的消防设施,进行拆除或封堵,并完成本层与3号楼自动报警系统对接,做好与院内监控中心设备主机联控工作。
(2)档案办公室区域
对于3号楼住院大楼13F东北角位置,根据设计需要,改变为档案办公室,只是对该区域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微调即可。对上喷淋管改成下喷淋即可,对缺失的烟感、手动报警、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需要重新加装;并完成本层与3号楼自动报警系统对接,做好与院内监控中心设备主机联控工作。
3.行政办公室消防要求
位于13F本层西侧,按设计要求,为行政办公室,该区域没有消防设备,需要整体重新布置消防支管、喷淋、烟感、手动报警、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进行合法、合理消防设施设计及安装;并完成本层与3号楼自动报警系统对接,做好与院内监控中心设备主机联控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供应商具有设计消防图纸乙级以上资质, 提供设计人员的消防设计资格证书;
(六)要求供应商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其公司社保相关证明文件材料,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八)本消防改造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公司参加论证。
(九)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进场施工后需每周至少五天到施工现场进行项目管理,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工期严格施工,延误工期接受处罚。
三、预算审核:项目预算报价须要工程造价第三方中介审核后支付工程款。
四、竞争性论证会报名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论证单位,请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16:30,领取文件,过时不候;
(二)地 点:清远市中医院3号楼10F保卫科;
(三)联 系 人:鲁 工;
联系电话:0763-3126131 19820093070。
清远市中医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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