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遴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17
  •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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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在近期对中药配方颗粒配送进行遴选,配送企业条件: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广东省内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取得法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或经营资格。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

2.提供法人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书和服务承诺书。

3.企业近三年未发现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无不良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有意参加的企业即日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等资料到本院药品计划组报名,具体要求请与本院药品计划组联系。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7:00
报名地点:2号楼八楼药品计划组
联系人:郑药师,联系电话:0763-3126128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00。

 

清远市中医院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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